首页
关于宜通
公司简介
组织架构
企业资质
企业荣誉
合作伙伴
企业文化
愿景使命
核心价值观
企业歌
产品服务
通信服务
产品技术
资讯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人力资源
人才招聘
人才发展
薪酬福利
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
联系部门
供应商平台
采购公告
供应商登录
供应商自荐
合作须知
联系我们
5
5. 禁止转包: 供应商未经宜通世纪允许,不得将其获得订单的产品(或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下游供应商,或直接转包/分包宜通世纪订单。如供应商私自进行以上行为或存在以上行为而隐瞒不报,被宜通世纪查实,将视情况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重新招标、终止合作、取消供应商资格等。
6
6. 禁止非正式合作: 严禁供应商在没能签署采购合同或者没有收到合法订单的情况下展开业务合作。如有宜通世纪员工向供应商提出无订单合作要求,供应商需及时反馈给宜通采购人员。
4
4. 产品及服务价格: 为确保在市场上具有良好的竞争优势,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价格优于同类商家,若供应商同期供货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或供应商供给第三方的价格,宜通世纪有权提出更改已执行订单或合同、协议(以12个月内为限)的价格。如需对产品的价格进行调整,应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宜通世纪,双方协商签订新价格。
3
3. 产品及服务交付: 宜通世纪采购人员将会以《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形式下达采购信息,供应商按照宜通世纪订单、合同或服务协议要求的地址及到货时间、数量、服务内容等,保质、保量完成。因故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的,应提前24小时以QQ、微信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宜通世纪的相关采购人员。
2
2. 产品及服务质量: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宜通世纪要求供应商保证交付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工业产权的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我司客户要求。
1
1. 产品及服务: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内容已在订单、合同或服务协议中列明。如供应商未经宜通世纪采购部同意,擅自变更产品规格、性能或服务内容等,宜通世纪将立即终止订单、合同或服务协议,且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